新疆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下称专业统考)将于1月15日-19日在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进行。
音乐类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表演等考核要求的音乐类专业)统考1月12日-13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1月15日-19日考试。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及考点统一设在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报考“木卡姆演唱”、“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方向”专业的考生不参加自治区音乐类统一考试,直接参加相关院校组织的校考;蒙语言、柯语言音乐类考生只参加自治区音乐类统考的面试,不参加笔试;其它艺术类专业我区仍暂不组织统考,考生可直接参加相关专业的校考。
我区进一步优化2016年音乐类专业统考相关内容。基本乐科项目考试内容新增音乐知识,同时对基本乐科各测试项目分值比例进行了调整,其中,乐理70分,视唱20分,音乐知识10分。音乐知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并与乐理试卷同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凡参加专业统考的考生须获得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后可持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报名,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到场进行电子信息采集、领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下称《报考证》),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进行考前信息确认并参加专业统考。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醒准备参加音乐类统考的考生:请提前了解相关要求并及早做好应考准备工作。由于统考正值新疆严冬时节,天冷路滑,请考生及其家长提前熟悉和规划交通路线,做好出行保暖和安全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