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政府工作报告》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在部分就业前景好、学科优势强的专业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少于155名,招生专业见附件。将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与审核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三、报名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
①《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网上打印);
②高中阶段成绩证明材料;
③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④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由班主任审核并签名,加盖中学公章。学校以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电子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不接受考生的纸质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1日。
4.收费: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选拔程序
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
六、录取办法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录取:依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同分数时,理科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位次;文科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位次。
4.我校认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为准。
5.对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
6.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七、咨询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咨询电话:028-66366386、66368074、66366379。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申诉电话:028-66366386、66366379、66368074
邮箱:1447569327@qq.com
九、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我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及核实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66366444,66366065,
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理科专业名称
序号 |
专业 |
序号 |
专业 |
1 |
土木工程 |
6 |
工商管理类 |
2 |
机械类 |
7 |
材料类 |
3 |
电气类 |
8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 |
交通运输类 |
9 |
测绘类 |
5 |
计算机类 |
10 |
制药工程 |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文科专业名称
序号 |
专业 |
1 |
外国语言文学 |
2 |
公共事业管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