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全省14所第一批本科院校专项招收1650名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第一批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
据统计,广东14所第一批本科院校列入“地方专项计划”,计划招收1650名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比去年增加了150人。
今年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区域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区域为韶关南雄、梅州梅江等8个地市的30个县区。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不得与其他自主招生类型兼报)、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独设置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的招生方式,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在本科第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
该负责人提醒,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有关高校已陆续发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考生可在4月30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30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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