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第一次填报
录取分5个批次16个段录
取分数线分两次公布
5月18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了《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公布了今年填报志愿、录取时间及相关政策。今年,填报志愿继续分两次进行,6月25日开始进行第一次填报。录取分为5个批次16个小段进行,并新增了“层”,录取分数线将分两次公布。
1、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中职生本科批(二本及以上院校)]。
高职(专科)层次的直招士官生、公安武警类、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空中乘务类层次相关专业、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农村医疗专项及精准扶贫专项等志愿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K段)后单独设置页面。
第二次填报:8月4日20:00-8月6日14:00。填报批次为:本科三批[本科三批文理类、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含体育艺术高职(专科)批、中职生高职(专科)批]。
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本科一批(H段)、本科二批(J段)、本科三批(L段)和高职(专科)批[N段(层三:直招士官)、O段]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G段)除外。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2、录取分5个批次16个段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分5个批次编制,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每批次分若干段,个别段内设置若干层。
提前批次:A段特殊类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以及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C段国家专项(省属院校)、D段地方专项、E段精准扶贫专项、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层二: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
本科一批:G段自主选拔招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H段普通类及民族班、I段其他类。
本科二批:J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K段其他类。
本科三批:L段普通类及民族班、M段其他类。
高职(专科)批:N段特殊类[层一:定向(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专项(专科),层二:公安、空中乘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专科)及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残障生,层三:直招士官]、O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P段其他类。
3、录取分数线分两次公布
第一次:划定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高职(专科)批,中职生本科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中职生本科批(三本院校)、中职生高职(专科)批、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以及民族院校本科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总后,划定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分数线。
7月5日开始录取,8月26日结束。
4、各批次共征集8次志愿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F段(层二: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一批(G段)等两个批次3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本科提前批:
A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
本科一批:
H段和I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H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含40分,下同);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
J段和K段(2次):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J段中省内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K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本科三批:
L段和M段(1次):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M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高职(专科)批:
N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O段和P段(2次):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P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实施平行志愿的各段在征集志愿时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实行顺序志愿的各段在征集志愿时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体育、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5、民族院校、民族班录取
我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实行分列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投档。省内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我省民族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报考省内民族院校的汉族考生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执行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内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以及不区分民族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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