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决定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次公开征集志愿。现将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2日7:00~12:00。拟选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网址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对准备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考生应查询《招生考试报》201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了解各学校的地址、办学性质、各专业收费标准等,并查询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避免误填。
在本次征集志愿规定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为本科第一批未完成计划的部分,有关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三、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征集志愿对象
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高考成绩在学校调档线下40分以内且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填写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的未被录取考生。
民族班招生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高考成绩在学校调档线下40分以内的未被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其他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2.征集办法
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附件: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第二次)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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