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考生及家长通过各种方式对征集志愿投档提出了一些疑惑。为此,省高考录取场相关负责人为大家详解考生征集志愿的具体投档办法。
为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我省对各批次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均要安排一次或数次征集志愿,公开征集符合条件又未被录取考生的志愿。以普通类为例,按照规定,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数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以填6个专业及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配选项。征集志愿是按平行志愿“位次优先”的投档原则,即将参与征集志愿的全部考生分文、理科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1:1的调档比例投向高校供学校审录。分数较高的考生在征集志愿中被投档及录取的几率高于分数较低的考生。因此,低分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有可能因为分高的考生占位而无法投出。针对部分考生提出,“为何我填了这所高校,不被录取,反而这所高校还要一再征集志愿?”,录取场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是因为平行志愿模式所致。因为按1:1进档的考生如果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是身体受限等原因被退档,这所学校就会因为计划未完成须再次征集。这就说明,部分高校一再征集并非是因为征集志愿无人填报生源不足,而是按录取规则学校须为完成招生计划反复征集志愿。
以理工类本科一批某院校甲为例,第一次征集志愿有5个计划,如果考生小辉在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中排名第6,按1:1投档小辉就无法投出。学校对投档的5名考生审档过程中发现,只有4名考生符合条件录取,而另1名考生由于种种原因又造成退档,计划未完成须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征集计划数就为1名。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时仍按第一次征集志愿的原则进行。此时,小辉就会发现自己没投进档案的学校又在征集了。
这位负责人提醒,这种情形不仅在征集志愿时出现,在一轮投档中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形。因此,考生要正确理解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既珍惜每一次征集志愿的机会,又不要误读自己未被录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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