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和现场确认。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日前,黑龙江省发布2018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通知。
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从2017年10月16日9时开始,2017年10月31日10时截止。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全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17年10月18日开始,2017年11月16日17时截止。
据了解,非黑龙江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黑龙江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黑龙江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不含往届生),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随迁子女如上一年度在黑龙江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黑龙江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户籍为黑龙江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考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符合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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