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我区2018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时间确定,为2017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据了解,户籍在宁夏且在我区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工学校等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可申请报名。户籍不在宁夏而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区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专业。
据介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14、15日进行,报考分类考试中职类的考生均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委托高职院校负责,测试项目分为农林牧渔、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等22个大类,每大类测试项目满分450分。职业技能测试安排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对于没有提出职业技能测试项目类别要求的职业院校,考生在报考该院校时无测试项目类别的限制。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必须履行报名手续,经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公示,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考试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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