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发改委获悉,为加快发展大数据应用和产业,我省决定由省内17所高校牵头,启动建设首批27个数字福建大数据研究院(所)。
其中,数字福建大数据基础技术福州和厦门2个研究院,分别由福州大学、厦门大学牵头建设;数字福建大数据重点领域研究所25个,分别为城市交通、健康医疗、材料基因、高等教育、城市公共安全、政务、金融、工业、空间规划、农林、肿瘤、中医健康管理、康复、“一带一路”服务业、气象、交通、智能制造、自然灾害监测、旅游、工业能源、终身教育、社会安全、老人康复护理等23个大数据研究所,以及数字福建大数据安全技术研究所、数字福建大数据建模与智能计算研究所。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将于2018年一季度对研究院(所)建设进度和成效开展评估,对符合评估要求的研究院(所)予以授牌并给予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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