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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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计划(人) |
|
1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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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器乐 |
20 |
|
中国民族器乐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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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器乐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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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30 |
|
专业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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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山东 |
河 |
山 |
辽 |
江 |
浙 |
安 |
江 |
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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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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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 |
2 |
2 |
2 |
2 |
3 |
3 |
|
3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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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2 |
|
8 |
3 |
2 |
2 |
|
2 |
3 |
|
2 |
3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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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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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 |
2 |
2 |
2 |
3 |
3 |
3 |
2 |
3 |
40 |
注:1.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2.
二、专业校考
(一)音乐类(初试)
1.报名条件
①符合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②
2.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10日
②报名网址: http://124.128.62.13/sdu-art/
③报名要求:须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照片、上载初试录像视频文件;交纳报名初试费(120元);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
④考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上载的录像视频文件无法正常读取播放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的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国
3.初试内容及要求
①所有专业要求背谱演奏、演唱。
②钢琴考生:练习曲一首、复调一首。
③声乐、西洋管弦器乐、中国民族器乐考生:自选乐曲一首。
④初试考生择优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注:声乐考生须使用现场
4.初试细则
①
②所提交的视频录像必须是完整的乐曲,不得删减、裁剪。
③录像视频限定1个(钢琴考生练习曲、复调须录制为一个视频文件),格式限定WMV、MP4、AVI、RMVB、3GP、MOV,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
④录像时要求白色背景,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如同身份证照片)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⑤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
⑥录像中只能出现该考生一人的形象,不得出现其他如伴奏人员等;录像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⑦凡违反上述初试细则规定的,将被视为违规而取消报名资格。
5.音乐类初试结果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2018年1月30日前通过
(二)音乐类(复试)
1.初试合格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缴纳复试报名费(50元)、打印复试准考证。
2.考生参加专业复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复试准考证。
3.时间及地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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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及复试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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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
3月4日(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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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 |
各专业及方向不可兼报 |
4.复试内容
①专业
②视唱、听音(占10%),现场抽题
③声乐方向考生在考试中所演唱的曲目由我校统一安排
5.考试时间、内容如有变化,以考点公告为准。
三、录取政策
考生专业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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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录取原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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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各专业方向不可兼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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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 |
可兼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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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线)、且高考 |
不可与其他专业兼报 |
四、学费
五、其它
1.
2.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举报电话:0531-88364345(
3.
4.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顶替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5.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8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E-mail: sdbkzs@sdu.edu.cn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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