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省份 |
学 |
科 |
||||||||||||
合 |
北 |
河 |
山 |
内蒙 |
江 |
安 |
福 |
江 |
山 |
河 |
湖 |
四 |
|||
|
100 |
6 |
8 |
14 |
8 |
8 |
6 |
4 |
6 |
12 |
6 |
8 |
14 |
三 |
文 |
|
50 |
8 |
4 |
4 |
3 |
6 |
|
2 |
2 |
10 |
2 |
2 |
7 |
||
|
50 |
4 |
6 |
6 |
4 |
2 |
2 |
3 |
3 |
8 |
2 |
2 |
8 |
||
合计 |
200 |
18 |
18 |
24 |
15 |
16 |
8 |
9 |
11 |
30 |
10 |
12 |
29 |
注:以上专业名称如有调整,以教育部新修订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供招生宣传用,实际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批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有招生计划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
2、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1、北京、河北
2、其它有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请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参加相应类别统考且合格,我校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需要参加校考。
四、录取原则
1、北京、河北
2、其他有招生计划的省份,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参加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
开设课程:基础课、专业课、实习实训三个部分,专业核心课程有:电视节目制作技术、
培养模式:本专业分为三个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理论知识,具备较强数字视频制作技术和网络传播技术应用能力,能在网站、
开设课程:基础课、专业课、实习实训三个部分,专业核心课程有:
培养模式:本专业采用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著名媒体机构联合
培养目标:本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
开设课程:基础课、专业课、实习实训三个部分,专业核心课程有:艺术概论、
培养模式:本专业采用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著名媒体机构联合
六、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为19000元/学年,如有变动,按2018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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