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区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将于7月31日—8月3日间进行。此项工作将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
考生成绩合算、换算
从2018年起,各盟市按照如下办法合成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录取总分,填报志愿及录取均使用此总分:
汉语授课: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个科目盟市统一中考成绩之和。各科满分分数为:语文、数学、外语120分,政治、历史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地理30分,总分为620分。若本盟市相应中考科目满分分数与上述不一致,则相应科目加权后计入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为:加权成绩=本盟市中考成绩×上述相应科目满分分数÷本盟市该科目满分分数,例如,某考生中考物理30分,其所在盟市中考物理满分为50分,加权成绩=30×60÷50=36分,该生物理应按36分计入五年制高职录取总分。
民族语授课(蒙语授课、朝鲜语授课):按民族语文(蒙古语文或朝鲜语文)、数学、汉语、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10个科目盟市统一中考成绩之和。民族语文(蒙古语文或朝鲜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的满分分数均为120分,其他科目满分分数分别为:政治50分、历史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30分、地理30分,总分为740分。民族语授课考生填报民族语授课计划使用该总分进行录取,兼报汉语授课计划按汉语*70%和外语*30%进行折合计入总分、其他科目按100%计入总分后生成的总分进行录取。若本盟市相应中考科目满分分数与上述不一致,则相应科目加权后计入录取总分,加权办法同汉语授课。
以上录取总分合成后均进行四舍五入取整。
招生计划公布、填报志愿和录取
第一次填报志愿招生计划仍然按照现行办法公布,即:按分学校、分专业、分盟市公布;第二次填报志愿开始,招生计划按分学校、分专业公布,不再分盟市。
继续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的填报志愿模式。第一次填报志愿仍采用现行办法,分专业分盟市提供相关排名信息。第二次填报志愿开始,分专业不分盟市提供相关排名信息。
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分学校分专业分盟市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二次填报志愿开始,分学校分专业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填报志愿时间
7月31日—8月3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全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工作。凡未参加统一网上报名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五年制高职(3+2)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工作。
考生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在中考报名时设置的报名密码在五年制高职填报志愿登录时继续使用,考生必须保管好自己的报名密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凡因告诉他人或泄露报名密码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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