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体检体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体检体测具体安排
凡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和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测。只有通过《辽宁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体检体测报名系统》审核的考生,才具有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体测前,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报名表》(A4纸)并签名确认。检测当天,考生需同时携带《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原件才能入场进行检测。
(一)面试体检体测时间
6月15日至23日,共9天。
15日:辽阳、丹东市考生;16日:铁岭、本溪市考生;17日:大连市考生; 18日:葫芦岛、朝阳市考生;19日:阜新、抚顺市考生;20日:营口、锦州市考生;21日:盘锦、鞍山市考生;22日:沈阳市内五区以外地区考生;23日:沈阳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五区考生。
(二)面试体检体测地点
面试体检体测地点设在位于鞍山市的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行车路线:鞍山火车站和鞍山长途汽车站,在站前乘坐经玉佛苑去千山的8路公交车到警校站下车。鞍山火车西站乘坐58路或22路A线公交车到站前,换乘经玉佛苑去千山的8路公交车到警校站下车。
(三)面试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体重:男性1.70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 )在17.3至27.3之间;女性1.60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身体匀称。
2.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8及以上。
3.色觉:无色盲、色弱。
4.外观:五官端正,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地包天及各种疤麻痣等);身体协调;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身体无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无传染病,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5.其他:血压正常;嗅觉不迟钝,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男子:1000米跑、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子:800米跑、5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项目达标的,体能测评即为合格。
项目名称 | 受测次数 | 合格标准 | |
男性 | 女性 | ||
50米跑 | 1 | ≤9.2秒 | ≤10.4秒 |
立定跳远 | 3 | ≥2.05米 | ≥1.5米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1 | ≤4分35秒 | ≤4分36秒 |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 1 | ≥9次/分钟 | ≥25次/分钟 |
二、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同时携带《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体测。
2、请考生着运动装和运动鞋参加面试体检体测,不得携带手机和背包入场。
3、在体能测评前,请考生和家长务必确认考生身体健康。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中暑、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体能测评前,请考生自行做好热身准备活动, 减少测评过程中出现受伤等情况。
5、本次面试体检体测没有采血化验项目,考生不必空腹入场。由于体检面试体测时间较长,考生可携带少量巧克力保证热量,现场提供矿泉水。(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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