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的通知》(苏教法函〔2018〕5号),南京大学获批省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并获得专项经费支持。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深化依法治校改革实践,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并形成示范推广效应,省教育厅于2018年4月启动全省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申报工作。经学校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以及面向社会公示,确定了南京大学等高校为江苏省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
近年来,南京大学深入贯彻依法治国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获批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将进一步促进我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充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