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近期将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我省今年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明确高校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据悉,近期,国务院派出督查组对31个省(区、市)进行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实地督查,其中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作为重点任务。督查中发现,有高校存在用实习单位顶替就业单位、毕业去向填报“升学”和“灵活就业”比例失实、将毕业证与就业合同挂钩等问题,一些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明显失真。为改进和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将在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督查组赴部分高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学生及辅导员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实地督查。督查内容涉及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和培训情况;教育部“四不准”规定(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贯彻落实情况等。
省教育厅同时要求,高校要建立校内监督举报机制,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告知毕业生可通过新职业网或学信网)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向学生公布省教育厅就业工作举报电话(029—88668867)和举报信箱(xsc@snedu.gov.cn),及时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对查实的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