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教委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起组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志着重庆市确定启动新高考改革。
方案显示,重庆从这届新高一起不再分文理科,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此外,重庆考生合格性考试科目共14门,包含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重庆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考核。保证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自主选择。促进学生学科兴趣和个性特长的发展,推动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
(三)统筹兼顾。兼顾毕业与升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三、考试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采取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合格性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2、考试内容。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内容。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4、考试时间。按照课程计划,实行书面考试的11门学科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学科在高一下学期末考试;历史、地理、物理、
物理、
5、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物理、
6、结果呈现。以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方式呈现。已获得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其合格性考试成绩直接认定为合格。
7、结果运用。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成绩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跨省转学时,其合格性考试成绩由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经审核后,可替代相应学科的合格性考试。
8、考试对象。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
(二)等级性考试
1、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2、考试内容。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和选修Ⅰ课程内容。
3、考试方式。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4、考试时间。高三年级下学期末,全国统一高考之后。每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5、考试组织。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6、结果呈现。成绩采用等级制,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
7、结果运用。等级性考试成绩经分数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学生成绩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8、考试对象。当年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二)确保命题质量。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台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市教育考试院要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
(三)严格考试管理。市教育考试院要严格按照国
(四)完善教学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加强技术、艺术、体育及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教学,确保完成必修学分,并将相关学科学习情况呈现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强学生生涯发展规划教育,引导学生合理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加强
(五)加强宣传引导。做好高考及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支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良好社会氛围。以考促教,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育人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本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起组织实施。(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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