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347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七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
注: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
第五章 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根据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相关文件的精神,
一、已经参加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二、师范组1、师范组2:高中学业水平
非师范组:高中学业水平
三、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等第,其中对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低者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
第十四条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登录
三、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
1.报名申请表:根据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
2.考生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800字左右,必须本人手写,代写及打印稿均无效)。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5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报到当天原件需携带备查。
4.考生本人身份证。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缴费
第十五条
一、
二、直接获得综合素质
师范组1、师范组2:高中学业水平
非师范组:高中学业水平
三、初审合格名单交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终审,师范组1、师范组2、非师范组均按本组总计划数5倍确定名单,如直接获得综合素质
报名资格审查评审办法如下:
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包括高中学考成绩和报名材料评审成绩两部分,高中学考成绩占70%,报名材料评审成绩占3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高中学考等第累计总分(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折算成满分100分);报名材料评审成绩由评审组专家根据《
四、2019年3月22日在
第十六条 参加综合素质
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
二、缴费方式(不接受现场缴费):
报名考生请于2019年3月23日-3月27日期间,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支付方式即可。
缴费方式 |
步骤 |
备注 |
下载“浙里办”缴费 |
登录→公共支付→教育缴费→湖州市→选择“ |
学杂费从余额宝支付不限额 |
支付宝APP缴费 |
登录→城市服务→定位 |
直接用支付宝支付不限额,从支付宝绑定的 |
建行APP缴费 |
登录→悦享生活→更多→本地商户(公共缴费)→教育缴费→湖州市→选择“ |
该方式缴费没有限额 |
第十七条 2019年3月28日-30日,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
第七章 选拔考试
第十八条 考生报到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9年3月30日13︰00—16︰3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到地点:
三、报到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准考证,3、证书原件(报名申请材料中提交者)。
第十九条 报考考生综合素质
一、综合素质
1.师范组1、师范组2
时间:2019年3月31日08:00—18:00
地点:
2.非师范组
时间:2019年3月31日08:30—10:30
地点:
二、成绩评定:均以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 2019年4月10日,考生可通过
第八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一、高考总分要求: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要求: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为
五、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9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并注意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
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
其中高中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总分150分。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各组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师范组1、师范组2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组招生计划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直至满额。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
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本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组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九章 咨询
第二十二条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联系电话:0572-2322001 0572-2321128(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
第二十五条 2019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