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发布的《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特编制《
1、什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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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投档办法:每次投档时,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以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投档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数,逐一进行检索匹配,当全部考生电子档案检索完成后,省招考院将符合投档条件(若招生院校对专业课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含文化课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经招生院校公布后,也可作为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全部投档到各招生院校。各招生院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分配,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计算公式:投档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40%。
2、“平行志愿”是否就是“平等志愿”?
对平行志愿的认识,有的考生及家长认为,平行志愿就是平等志愿,几个院校志愿可以随便填,前后顺序无所谓,只要成绩高,肯定能被录取到成绩高的一所院校。这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所谓“平行志愿”并不是“平等志愿”,它事实上遵循“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的原则。也就是说,考生投档成绩只要符合其所报平行志愿的多个院校投档条件,这些院校均视为该考生的潜在投档院校。从这个意义上说,考生所填报平行志愿的各院校志愿间的关系是平行的。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所报院校志愿的自然顺序是有先后的,对单个考生投档,是依据考生所报院校志愿的自然顺序逐个进行检索的。如果考生的成绩符合A院校志愿的投档条件,则投档到A院校,在此情况下,即使该考生的成绩也符合B、C、D、E等院校志愿的投档条件,也不会被检索投档。更不会进行跳跃或反向检索投档,如先检索C院校志愿,再跳跃检索E、H、D或反向检索B、A院校志愿。
3、“平行志愿”是否是“平行录取”?
有的考生及家长认为,“平行志愿”就是“平行录取”,只要自己成绩符合所报多个院校志愿的投档条件,就有可能被这些院校同时录取。这种理解是不对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规定,投档时按考生所报院校志愿的自然顺序逐个进行检索,一旦考生符合某个院校志愿的投档条件,其电子档案就会被投档到这个院校,该生所报的该院校志愿后的其他院校志愿自动失效,不会被检索投档。因此,考生不可能同时被多所院校录取。对于考生来说,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最多只有一次投档机会,所以,考生最多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
4、
平行志愿投档实际上是按投档成绩所确定的考生排序位次,由前往后逐一进行检索投档的。但在投档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必须要制定同分考生排序规则,用以确定考生最终排序位次。我省规定:如投档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确定考生排序位次。
5、我省在哪些
2019年,我省在使用
原文出处:黑龙江省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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