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
一、领导机构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专业如下:
1.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至少有一科为物理或
2.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三、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
四、网上报名
2019年4月11日至25日期间,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全部报名材料,材料包括:(1)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考生必须本人在
五、资格认定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考核工作。专家评审组将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报名材料中所体现的考生基本情况、高中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我校将根据报名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结合考生生源分布及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分布等情况,确定拟获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和各省(区、市)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经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拟获得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
六、录取原则
1.获得
2.除综合改革省份、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综合改革省份、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自主招生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江苏省入选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BB(含BB)以上。
4.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我校的入选考生中,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依据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遵循诚信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该考生在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中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3.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
八、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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