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消息,近日,安徽省政府印发《关于设置安徽艺术学院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育部同意在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基础上设置安徽艺术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安徽艺术学院的函》(教发函〔2019〕5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省教育厅,合肥市人民政府:
教育部同意在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基础上设置安徽艺术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安徽艺术学院的函》(教发函〔2019〕5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艺术学院要按照教育部复函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学、主动接受监督,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有效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二、省教育厅要加强对安徽艺术学院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督促检查学校落实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要求,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指导和支持,按照艺术类本科高校设置标准要求和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及时研究办理学校设置涉及的具体事项,保证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补齐办学短板,合力推动学校学科专业、教学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持续提高质量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彰显安徽特色。
三、合肥市人民政府要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积极支持学校建设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学校办学安全托底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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