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持续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选拔艺术人才,繁荣发展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河海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具有突出艺术特长,且符合相应类别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器乐类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熟练掌握招生项目表演技能,高中阶段担任校级艺术团成员一年以上,并随团参加相关地市级及以上文艺调演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2)个人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文艺调演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3)具有报考项目社会考级最高级证书(例:如最高级为十级,须取得十级证书)
2.声乐类、舞蹈类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熟练掌握招生项目表演技能,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文艺调演个人项目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2)具有报考项目社会考级最高级证书(例:如最高级为十级,须取得十级证书)。
二、招生项目及人数
我校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为15人。招生项目及拟认定人数如下:
备注:1.表中所列为计划招生项目,考生不得兼报,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收。2.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考生不足,则取消计划。3.拟认定合格总人数不超过30人。
三、报名程序
考生须于2020年3月25日16点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报名信息。生成、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高考报名所在中学盖章。
考生须于2020年4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纸质材料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00
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艺术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1.“报名平台”中下载并打印的报名申请表一份(加盖学校印章);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3.获奖证书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包括艺术考级证书、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团在团和演出证明材料(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团证明及艺术团演出经历证明、演出照片,并圈出报考人图像位置)。
4.表演视频材料。需提交U盘介质文件(不退还),要求如下:
(1)须使用一台录像机固定机位不间断录制,录音录像须为同期声,不得做后期视频剪辑及音效处理,违者视作无效材料;
(2)考生单独表演自选曲目或舞蹈一支(舞蹈须展示剧目和技术技巧),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须为近期表演,不允许出现非本人画面;
(3)只允许使用MP4格式保存,文件大小控制在600M以内,确保画面及声音清晰;
(4)视频不得加题头结尾,不得有字幕,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如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或提及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5)表演视频保存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考生姓名+表演项目(须与报名项目一致)+表演内容”。
我校依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4月15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
四、测试办法
为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保障考生的利益,测试方式视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具体另行通知。
五、认定办法
学校对参加测试的考生,根据其艺术水平测试成绩并结合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项目需要和计划人数择优选拔,认定合格。
六、公示结果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的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须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培养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高水平艺术团被录取后在校期间须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七、录取政策
对于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且测试等级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报的前六个专业志愿之一(专业志愿须填六个、不得重复)。生源地为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北京、天津和山东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海南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90分,且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BB级或以上等级。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凡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并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才能享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政策。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本简章涉及报名与测试安排若有变化,将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du.cn)发布,请予关注。
九、联系方式
本科招办(咨询报名事宜):
025-58099483、025-58099489(传真)
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咨询测试相关事宜):025-58099509
监督电话:025-83786255
十、本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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