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提出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市、县(市、区)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基本达到标准班额要求,并逐年予以巩固保持;到2021年年底前,力争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全部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到2022年底,各市、县(市、区)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3年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并逐年降低,直至全部消除。
《专项规划》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工作部署,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为引领,要坚持优先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推进,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大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突出解决新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选课走班需求的重点、聚焦城镇优质学校挤的热点、补齐农村薄弱学校弱的短板,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专项规划》明确,要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招生范围、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编制本地区普通高中布局规划,办好必要的乡镇高中。要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各地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于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个别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至2022年前;加大普通高中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经费,合理安排普通高中新建和改扩建资金,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科学制定并落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实施国家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国家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
《专项规划》指出,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配齐配足教职工,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扩大“三权统一”改革试点;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在县域范围内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年度动态调整机制,整合和盘活区域内、校际间教师资源。要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严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等;对存在超大班额的学校应减少招生计划,保障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坚持普职并重,促进普职融通;支持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发展,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
《专项规划》强调,要把解决普通高中大班额作为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完善控制和消除大班额工作机制;加大对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的宣传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过程性督导,建立完善定期通报制度,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责任。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发布《安徽省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