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2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现对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方案给予调整。
一、组织领导
成立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完成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组 长:柴维斯 焦光纯
副组长:杨 宏 杨春文 冯 研 佟 宇 胡 文 纪晓瑞
成 员:庞道晶 刘 洋 苏保华 吕秀霞 赵宏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面向山东省招收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两个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三、校考组织
根据教育部202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5号)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形势,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取消原定在山东省组织的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工作,改为使用省联考成绩。2020年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济南大学负责。请考生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按时报名参加联考。
已报名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校考的山东省考生,报名费将全额退还,相关事宜请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潍坊市招办有关退费的通知。
四、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山东省统考(联考)成绩的必须达到山东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不再组织校考,改为使用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2.山东省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最终以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哈尔滨石油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我校招生信息全部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hip.edu.cn/zsxxw)及“哈尔滨石油学院招生服务平台”(微信号hipzsfwpt)面向社会及时公布,我校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事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学校招生网站和微信服务平台。
2.教育部、省(市、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于2020年3月16日-4月15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开展网络咨询活动,考生可在每日9:00-15:00登陆阳光高考网站进行咨询:https://gaokao.chsi.com.cn。
4.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哈尔滨石油学院招生办:0451-87174111、8717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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