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方便高校集中选拔人才,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东北电力大学等13所高校实行服装表演(模特)类专业联考(以下简称“表演联考”)。2020年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服装表演(模特)类专业联考工作。
一、原则与性质
表演联考是在普通高校招生服装表演(模特)类专业校考基础上,坚持共商、共享、高效的原则,由承办高校牵头,其他高校共同参与的一种考试形式,属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取得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标准,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3.女生实测净身高1.68米及以上,男生实测净身高1.8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色弱、无斜视,面部及四肢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符合模特基本条件。
三、考试科目
形体形象观察(60分)、台步展示(25分)、自我介绍(5分)、才艺表演(10分)四个环节,总成绩满分100分。
四、考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坚持把保护好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表演联考采用线上测试方式(非现场考试方式)。考生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安装考试APP,注册登录后,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视频录制规范录制视频作品,上传到考试系统。
五、合格线划定及成绩使用
根据今年考生整体专业水平、联考高校相关专业总招生计划及教育部规定比例综合划定服装表演(模特)类专业合格线,各联考高校共享成绩。
六、成绩复核
学校对成绩进行严格的复查和认真的校对,若考生仍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zs.sdada.edu.cn/)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成绩复核权。
七、入学复测与复查
新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报名考试时间、流程、操作规范等信息,详见《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服装表演(模特)类专业联考报考须知》。考生可通过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zs.sdada.edu.cn/)查询,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2.认可表演联考的院校,若对考生报考条件在本方案基础上另有其他要求的,具体情况考生可查看各校招生章程或直接咨询学校,由相关院校负责解释。
3.表演联考有关招生信息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事宜,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4.考生须保证提交视频的真实性,视频录制须同期不间断、不得转切、不得编辑美化。线上正式考试前,每一名考生均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签订者取消考试资格;正式视频录制中,考生要严格按照拍摄要求进行视频录制,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更不准出现考生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成绩无效。
5.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6.对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智能手机和网络传输条件的考生,可于4月16日-4月2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负责协调做好保障服务。
7.凡有作弊者,直接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九、联系方式(4月13日起)
咨询电话:0531-82611812 8261930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来源: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服装表演(模特)类专业联考实施方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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