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52号)规定,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闽教考〔2019〕52号文件规定,“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且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考生(以下简称“获奖考生”),参加2019年3月23日至24日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录取时,考生按报考招生类别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报考同一招生类别(共20个类别)的获奖考生按国赛一等奖(金奖)、国赛二等奖(银奖)、国赛三等奖(铜奖)、省赛一等奖(金奖)依次排序(按获奖等次排序,不分获奖项目);获奖等次相同时,按3月份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获奖考生在其报考招生类别中的位次。”
二、申报办法
7月3日前,获奖考生须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7月4日前,有关高校汇总初审后,按要求填写《2019年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附后),电子版须发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和我院审核并公示无异议,方取得获奖考生资格。
三、其他事项
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申报。获奖考生若未按时申报,视其自行放弃资格。
附件:2019年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6月26日
附件
2019年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
学校(盖章):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2019年专升本考试 14位考生号 | 就读学校 | 获奖年度等次 | 具体项目 | 联系电话 |
1 | 如:1935********** | 如: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 如:沙盘模拟企业经营 | |||
2 | ||||||
3 | ||||||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