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省拟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应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参加并通过黑龙江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具体事宜如下:
一、政治考核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要求(具体到www.chinasafety.gov.cn/slxfxy/index.html查看),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于6月17日-27日进行,有意向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地址:www.lzk.hl.cn)或“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地址:www.hlsafety.gov.cn)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A4纸正反面打印),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并进行签字承诺后,由就读中学在“村(居)委会或学校考核意见”栏填写考核意见,并携带就读中学出具的现实表现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由公安派出所填写考核意见,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提交《政治考核表》,未进行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的体检、心理测试及面试。
二、现场报名确认
拟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且已完成政治考核的考试,须进行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及面试现场确认。
1、时间:6月28日9:00-16:00;
2、地点: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87号);
3、报名条件:已参加2019年高考,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参加高考2019年8月31日),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栏内填报志愿,高考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完成政治考核的考生。
4、携带资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一寸近期照片2张、《政治考核表》。
三、体检、心理测试、面试工作安排
(一)体格检查
1、时间:6月29日8:00-12:00考生进行体检。7:30前到达体检医院进行分组,过期不予安排。
2、地点: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51号)。
3、体检程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领取体检表按照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还医务人员。
(二)心理测试及面试安排
1、时间:6月30日9:00-17:00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面试。考生须8:30前到场分组,过期不予安排。
2、地点: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87号)。
3、测试程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照体检结果签字确认、心理测试、面试的顺序进行,任一项不合格将不能参加此后测试项目。心理测试及面试结论均须考生签字确认,对体检结果存在疑问的考生,可按规定于6月30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参加体检前完成政审;
2、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及面试;
3、考生参加体检前三日饮食宜清淡、禁酒,体检前一日晚8时后禁食水,体检当日穿着宽松衣物;
4、严禁携带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进入测试场地;
5、严禁携带贵重物品进入测试场地,如有丢失、损毁等情况后果自负。
四、体检、心理测试、面试项目及标准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具体标准到www.chinasafety.gov.cn/slxfxy/index.html查看)执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考生将不能参加心理测试及面试,取消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资格。
(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将不能参面试,考生不予录用。
(三)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察,期间,由面试考官提出问题,考生诚实做答,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用。
五、纪律要求
1、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测试秩序的考生,直接取消测试资格;
2、不尊重考官,与其他考生争执或打架斗殴的,直接取消测试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严肃处理;
3、考生或家长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经工作人员警告无效的,视情形强制带离,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