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考院〔2018〕76号
各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1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
一、招生简章
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采用联合
二、招生流程
(一)考生申报。符合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我区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于4月18日前登录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进行申报,并按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考生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本科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进入该系统。
(二)推荐名单公示。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结合考生申报情况,确定拟推荐考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内容保留至8月底,对公示期间被举报并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考生,要及时向有关招生院校反馈,以便按规定处理。
(三)推荐材料报送。考生须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
(四)资格审核。各主考院校负责对中等职业学校
(五)院校考核。报考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联合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科目设置及相应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50%,职业技能考试项目须与招生专业相对应且成绩中知识考试成绩占比不高于30%。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现行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
院校考核必须在5月2日前完成,考核成绩由
(六)填报志愿。4月27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按密码函的要求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的各1个专业(所填专业志愿必须与本人参加的院校考核专业一致,且文化素质考试达到相应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否则所填志愿无效)。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的资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督促本校考生及时在网上填报志愿。
(七)投档录取。5月7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接着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结束后,视招生计划完成和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征集志愿。
(八)录取名单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九)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一)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学范围,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政策、扰乱考试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
(二)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后,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度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附件: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核考生成绩信息标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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