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制定《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现行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还不够科学,唯分数论影响了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来解决。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在《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又对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领导多次召集专题会议,对起草研制我省《实施方案》提出了时间表、任务书。在这一背景下,我省根据国家顶层设计,结合四川实际,围绕“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在“考什么”、“怎么考”、“如何录”上入手,制定了《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应当说,这次改革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也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深入、最触及本质的一次改革。
2.《实施方案》是怎么形成的?
我省《实施方案》的研制过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开展论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上海和浙江试点方案的基础上,教育厅先后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市州、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和教研机构、不同类型高校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校长和学科教师的意见建议,对相关重大理论和实践操作问题,开展了全面论证。二是汇聚各方力量,整体系统设计。组织了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教研机构、高校及高中学校等在内的专家、校长、教师、研究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了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的意见,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2.6万份,吸纳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后又征求了政府和省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邀请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讨论,提交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教育委员会和省决策咨询委员会教育文化组、省教育厅咨询专家团进行了专门审议。同时,报请教育部有关司局对我省《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在此基础上,经反复论证修改,数易其稿,并报教育部同意备案,形成了目前的《实施方案》。
3.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简称“三个有利于”)。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规则,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把促进科学选才作为改革的重要任务,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简称“三个坚持”)。
4.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循序渐进,分步实施,2018年全面推进,到2021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5.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思路是什么?
根据国家的顶层设计和我省的实际情况,我省对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具体部署,主要思路是:
(1)突出改革的导向性。强调考试招生改革对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把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放在首位,各项改革举措都紧紧围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力求在扭转应试教育局面、克服“一考定终身”、“打破唯分数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给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发展希望和公平机会。
(2)注重改革的系统性。一是重视考试、评价、录取等各个环节改革之间的相关性,强调考试制度、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设计和协调配合。二是重视学生成长成才发展的连续性,将高考招生与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构建“点”与“线”评价机制。三是突出各级各类教育的关联性,打通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各类教育有效衔接的通道。这些内容环环相扣、层层深入,有力促进各项改革的良性互动和整体推进。
(3)坚持改革的公平性。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基础上,着力于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着力于建立保障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优质教育机会均等的新机制,着力于缩小区域、城乡、群体之间入学机会差距。
6.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什么要分两步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鉴于先行一步的上海、浙江仍在试点探索之中,考试招生改革的措施、效果需要时间来检验,“毕其功于一役”既不现实,也不科学。因此,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先专项改革、探索试点,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原则,我省提出了《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分两步走”的工作思路和时间节点。
第一步(2016年至2017年):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语文、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以及外语科小语种(含听力)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听力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2017年至2020年,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第二步(2018年至2021年):从2018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时间调整到每年春季进行,全面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分两步走”,既可按计划有序推进,又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因此,《实施方案》对2018年前的专项改革尽量细化,暂不能细化的,将通过配套文件解决;2018年及以后的改革提出总体方向,待上海、浙江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适时推出我省具体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7.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主要致力于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处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必须渐进式地从顶端改革做起。目前高招综合改革主要致力于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扩大学生、高校双向选择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培养自己的专业取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二是推进综合评价。普通高考选拔标准实行高考与学业水平考试、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评价体系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三个结合有助于解决过去评价标准过于单一的现状,对推进人才评价和高校选拔方式的转变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可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有2次考试机会,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一定程度的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