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吉林省参加升学考试(高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发布,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一、报考条件
1.进 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
2.进 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
3.进 城务工人员是经我省县级以上政府批准通过招商引资而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县级以上政府文件),其随迁子女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连续就读一年以上(以参加 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随迁子女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连续就读),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 取政策。
4.符合上述1、2、3项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籍或户籍迁入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三、报考步骤
(一)报名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已迁入的考生还需携带《户口薄》)及父或母工作、住所证明及
(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随迁子女考生登记造册、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户籍已经迁入我省的,查验考生及其父母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并由公安机关核实考生迁入时间。
(三) 随迁子女属于应届高中毕业的,由其所在学校整理材料,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县级教育、
(四)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随迁子女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合格者允许报名参加高考。未参加公示或审核不合格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允许在我省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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