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政府设立的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为主要内容的统一考试。其主要目的是配合我市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促进中学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适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为普通高校招生提供基本学业信息。 报名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具有本市户籍的其他人员; 外地户籍在本市普通高中借读学生。 报名办法 具有本市学籍的在其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接收报名的学校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区县招办报名。 考试科目和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市级考试和区县级考试。主要考查必修模块的内容,其中,语文和数学学科增设自选模块的考查内容(具体见《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 市级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考、统一阅卷、统一报告成绩。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含物、化、生实验、英语听力考查;思想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高一下学期末:化学 高二上学期末:物理、地理、历史 高二下学期末: 生物、英语(含听力考查)、思想政治(开卷) 高三上学期末: 语文、数学 其中,语文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测试为30分钟。 区县级学业水平考试由各区县招办组织管理,各学校具体实施。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考试时间由各区县根据教学进度自行安排。 考试成绩报告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等科目的考试成绩采用A、B、C、D等第呈现。 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按照A、B等第评定。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不查分、不查卷。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 考试成绩单将存入考生学籍档案。 违纪处理 对考试中违反规定的考生,参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将其违规违纪的行为及处罚结果记入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中,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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