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2013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本科内蒙古定向培养生25名,专业为表演(戏剧影视)。
2、以上为招生预报计划数,最后以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批准计划数为准。
3、以上计划的录取将根据学校各专业考生考试的实际情况总体平衡。
二、 报 考 条 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中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
2、少数民族蒙汉兼通。
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三、报名办法
1、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兼收,2013年高考报名时,需选择“其他艺术类”报考类别,音乐类考生也可参加我校表演类专业考试。
考生应了解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办法,并参加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自治区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如当地不组织相关专业统考或允准不必参加统考,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省市统考时间晚于我校专业考试的,可先报考我校专业考试。
2、报名确认手续:
(1)至报考点现场报名确认(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文化考试高考报名号要准确有效);
(2)交验身份证和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的《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院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
(3)交2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
所交材料不再退还。
3、报考费:初试100元,复试100元,三试100元,报名完毕退考者,一律不退报考费。
4、考生不准在不同考点重复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一经查出,重复报考的成绩作废。
四、专 业 考 试
附表一: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复试、三试的考试时间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各考点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专 业 | 报考确认地点 | 报考确认日期 | 初复试日期 |
表演(戏剧影视) | 海拉尔第一中学 | ||
通辽蒙古族中学 | |||
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 |
专 业 | 专 业 考 试 科 目 |
表演(戏剧影视) | 初试:①语言(自备) ②演唱(自备) 复试:①语言(命题) ②演唱(命题) ③形体(自备+命题) ④表演(命题) 三试:①表演综合测试(命题) ④综合面试 |
五、文 化 考 试
各专业考试合格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的《快讯公告》栏目公布,专业合格的考生直接从我校本科招生网页中下载“专业合格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填报相应合格专业(方向)的高考志愿,参加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需了解具体分数,可登录我校招生网页查询)。
六、 录 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根据学校和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的定向委培协议精神,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与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签订《定向就业招生协议书》后,才能发放定向生录取通知书。
七、注 意 事 项
1、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等均由本人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一律缴费上学。每学年学费1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4、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相关甄别课程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5、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勤工助学金制,各类奖助学金平均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50%左右。
近三年在国家级重大比赛与国际大赛中获奖以及专业考试第一名的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
华山路校区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招生办公室电话: (021) 62488077
招生监督电话: (021) 6249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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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71、57、127、202、925、01、37(延安西路大门) 548、113、506、48(华山路大门)
轨道交通:地铁二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10分钟。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