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探索“知识+技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倾向
(二)基本原则
1.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3.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其他领导及学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政策与章程,确定招生专业与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收费标准 (元/年) |
1 | 30 | 5000 | |
2 | 30 | 5000 | |
3 | 30 | 5000 | |
4 | 30 | 5000 | |
5 | 焊接技术及 | 30 | 5000 |
6 | 汽车电子 ( | 20 | 5000 |
7 | 30 | 5000 | |
合计 | 200 |
备注:招生计划数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办审核数为准 。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应届、往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
(二)、已参加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在教育部、人社部举办的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个人一至三等奖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在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个人一等奖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属于免试范围的考生凭获奖证书和毕业学校推荐函,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五、报名、资格确认、缴费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方式
考生应于2012年5月1日―10日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0日下午5点,逾期报名视为无效。报名网址:http://zs.nmgjdxy.com
(二)资格确认和缴费。
考生应于2012年5月12日9:00-19:00携带以下文件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费200元。考试地点分临河(巴彦淖尔市职业技术学校,乌拉特大街1号,5路车终点站)、呼和浩特(
1.《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信息表;
4.2012年高考报名流水号。
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家长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交以下文件:
1.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委托书。
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书写,家长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
如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以下文件:
1.学校介绍信;
2.
3.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书写。
(三)志愿填报
考生应在填写报名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每个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信息,无误后再提交,报名表信息经学院审核后不可更改!
六、考试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组织相关考试。
(一)材料初审
我院对单独招生考试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5月10日22点,我院将在网上公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打印准考证
5月11日零点,考生可以登陆招生网打印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三)命题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在
(四)
1.
2.
3.
4.试题范围:从试题库中随机抽题。
(五)考试组织
1.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按照国
2.制定《
七、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综合素质
(一)综合素质
(二)附加分最高50分(附加分共3项,最高计50分;累计分数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
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自治区级别技能大赛二等奖计30分,三等奖计15分。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自治区级劳动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高级一项计30分。
3.
八、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于5月18-20日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将其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高考,并不得转学。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高考。
九、体检
考生需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待遇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或考务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
十二、附则
本方案由
十三、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城学府路1号。
(二)邮编:010070
(三)联系老师:杨老师、胡老师。
(四)联系方式:
1.电话:0471-5279084 、 5279085
2.传真:0471-5279087
3.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nmgjdxy.com
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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