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保送生报考考生必读
一,保送生报名资格
(一)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
(七)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八)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二,招生简章公布
考生可以在各高校网站查询该校当年的保送生招生简章;
也可以在阳光高考平台保送生专题页面查看各校简章,点击查询>>
三,招生计划
各招生高校的保送生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内。
四,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平台2010年保送生名单公示时间:
·各省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考生名单:1月15日后公示
·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名单:2月10日后公示
·2010年保送生拟录取名单:4月30日后公示
五,如何报名
符合保送条件的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退役运动员及公安英烈子女,均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一)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与2周。
中学再将经公示的保送生推荐名单于寒假开始前报所在地省级招办,并向有关高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于2010年2月10日前分别将省级优秀学生名单、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集中公示。
(二)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根据已公布的本校推荐办法及2010年教育部确定的推荐限额,公开选拔本校符合推荐保送要求的学生,并在校园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2周的公示。并将经公示的推荐名单报本校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审核并经公示的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经我部集中公示后,外国语中学方可向有关高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推荐学生情况材料。
(三)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应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并由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资格审核后向有关高校推荐。
(四)符合保送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应向烈士生前所在单位或英烈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受理单位逐级报至省(区、市)公安厅(局)政治部审核。各省(区、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于2010年3月底前将推荐保送生的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
六、如何考核
2010年教育部规定:高校保送生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应在中学寒假开始后进行。
(一)各类保送生应接受招生高校的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未经高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学生,高校不得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录取。
(二)高校对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进行考核后,将合格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报教育部备案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函通知相关省级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三)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须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考试。经复审达到要求的,有关公安院校须将拟录取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各省(区、市)所属公安院校原则上只招收本地区的保送生。公安部直属院校面向全国招收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其录取的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全国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总数的20%。
七、录取
经省级招办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免于参加高考。
八、惩处
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相关链接:2010年教育部保送生招生办法
附:2010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
天津外国语学校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太原外国语学校 长春外国语学校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
南京外国语学校 杭州外国语学校
厦门外国语学校 南昌外国语学校
济南外国语学校 郑州外国语学校
武汉外国语学校 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 成都外国语学校
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