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招办: 现将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征求志愿及延长专升本征求志愿时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艺术类征求志愿有关要求
1、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规定备档分数线(除音乐类文理科为309分外,其他类仍为329分),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补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学校志愿。补报使用单考成绩院校的考生,须同时取得全省专业统考和所报学校专业单考合格成绩。
2、征求志愿投档时先投原文化分数线以上考生档案,若线上生源仍不足,再投原文化分数线下、备档线上的考生档案。降分投档分数线届时向社会公布。
二、鉴于专升本考生已毕业离校,少数考生因路途较远等情况,尚未补报征求志愿。按照以考生为本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延长专升本征求志愿时间。未补报征求志愿的专升本考生仍可到原报考所在县(市、区)招办补报志愿。
三、时间安排与征求志愿办法
1、省招办于7月14日将艺术类本科征求志愿院校及专业计划数通知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招办,并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专升本仍按7月11日公布的学校名单及要求征求志愿。
2、符合条件的考生于7月15日8:00—16日12:00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办履行补报志愿手续。每个考生可报1—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限报1个专业。
3、各县(市、区)招办须于7月16日13:00之前,按要求联网打印正式征求志愿表,并交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打印后考生志愿信息将自动上传省招办。
四、在录取过程中,面向考生征求志愿是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尽管各批次征求志愿的有关安排已提前向社会公布,但各级招办和各中学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做好咨询服务,确保工作效果,顺利完成录取工作任务。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