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考院〔 2011 〕 237 号
关于转发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关于做好
2012 年空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学应届高中
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
现将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关于做好 2012 年空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立即向所属中学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学生踊跃报名。请各县(市)于 10 月 17 日前将报名表电传到所属市招生办(考试院),各市 于 10 月 18 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 2 通过电子邮 件和传真报我院,电子邮件 发送至 zxy0531@163.com , 传真: 0771-5337431 。
附件: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关于做好 2012 年空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
关于做好 2012 年空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学
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和空军 2012 年招收和选拔飞行学员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 2012 年空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自然条件
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 19 周岁( 1992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二)身体基本条件
1. 身高:在 165-185 厘米之间;未满 18 周岁的,身高达到 164 厘米。
2. 体重:在 52 公斤以上;未满 18 周岁的,体重达到 50 公斤以上。
3. 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力 0.8 以上(“ E ”字视力表双眼裸视力 4.9 以上)。
4. 血压:收缩压在 100-138mmHg 之间,舒张压在 60-88mmHg 之间。
5. 色觉:无色盲、色弱。
6. 无纹身、刺字。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1.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 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
3. 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 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 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 。
二、招收程序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从 2011 年 10 月份开始至 2012 年 8 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选。
从 2011 年 10 月份开始至 12 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步检测。
宣传发动 ,由各级教育招生部门和学校宣传招飞政策规定,发动综合素质好、成绩优秀的学生报名参加招飞。
组织推荐 ,由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招飞身体“五查”(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推荐为初选对象,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17 日,请各地级市招生办于 10 月 18 日前将推荐学生人数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并填报《空军招飞信息采集表》传真至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传真电话: 020-38809202 。
初步检测 ,今年除继续在南宁、柳州、桂林设初选站外,增设 1 个地市初选站,具体地点根据各地市报名人数确定。其他市州县采取就近初检的方法进行。
广州选拔中心组成 1 个初选组,成员 13 �D 15 人,拟于 10 月 20 日出发,全部工作时间约 9 �D 10 天,在各市州停留时间根据实际检测人数确定。
在初选工作期间,请各市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协调组,负责初检的组织协调、考生推荐和保障工作。
初选《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文化测试, 对初步检测合格者集中进行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划定分数线者确定为复选对象。
第二阶段,复选。
从 2012 年 2 月份开始至 5 月份结束。复选工作在招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复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格检查 ,进行外科、内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超声诊断科、检验科等全面检查。
心理选拔 ,进行飞行基本能力、特殊能力检测和室外活动观察。
政治考核 ,按军队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对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进行调查了解。
第三阶段,定选。
从 2012 年 5 月下旬开始至 7 月下旬结束。定选工作在空军招飞局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
集中选拔, 空军招飞局根据年度招飞计划划定参选线,确定参选对象,集中进行政治、身体、心理复查。
审批录取, 对通过集中选拔的学生,空军招飞局按照综合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
三、要求
完成好国家赋予的招飞任务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统一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和学校,要积极支持空军招飞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航空大学。
如需咨询,请联系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李参谋,电话: 13928990119 ,传真电话: 020-38809202 ,或查询空军招飞网站: http://zhaofei.cgw.cn 。
附件: 1 . 广西壮 族自治区 2012 年空军招飞初选实施方案
2 .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广州选拔中心
二 ○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2 年空军招飞预选初检方案
根据空军大力选拔高素质飞行人才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 2012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招飞预选初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预选初检工作在区招生考试院和广州选拔中心的共同组织下进行。在预选初检工作期间,各设站地市成立协调组,负责初检站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广州选拔中心派出 13 �D 15 人的初检组负责实施预选初检工作。
二、初检站设置及时间安排
设置 4 个初检站,分别是南宁、柳州、桂林市,另外 1 个地市根据各市州报名人数确定。其他市县采取就近初检的方法进行。初检组拟于 10 月 20 日出发,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预选初检内容
对参检学生的学历、年龄、成绩、校内表现进行资格审查;进行眼科、外科、耳鼻喉科、内科的检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测试;进行心理选拔和政审填表讲解;填发《预选对象登记表》,交待注意事项。
四、注意事项
(一)各设站地市招办负责联系准备检测场地,最好能将检测站直接设在重点中学。
(二)各地市、县(市、区)招办根据通知的检测时间,按时组织学生上站检测,要明确带队人员负责学生上下站的管理和安全工作,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初选检测时,参检学生须持《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一寸免冠红底近照 3 张,以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由县(市、区)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到招飞初选站参加检测,着运动鞋。
(四)初检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增强纪律观念,保证安全顺利地完成任务。
五、空军招飞初选设站基本设施及要求
(一)眼科
25 - 30 平方米房间一间,光线充足,房内摆放 2 套桌椅。
(二)外科
30 平方米以上的房间一间,光线充足(光线不足的加装 200W 白炽灯两个),房内摆 2 套桌椅,其余物品清空。需有窗帘、取暖器(制热空调)、地毯(或相应的垫脚物品)。
(三)耳鼻喉科
20 - 25 平方米房间一间,配桌椅 2 套。
(四)内科
普通房间一间,配桌椅 1 套,检测床 1 张(或长方形桌子一张)。
(五)考试场地
普通教室 1 - 2 间(或能容纳 60 人以上的会议室)。
附件 2 :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 |||||||||||||||||
学校名称(盖章): | 学校所在地:市(州)县(区) | ||||||||||||||||
学校类别: □省示范 □市示范 □其他 | |||||||||||||||||
姓 名 |
| 曾用名 |
| 民 族 |
| 一寸免冠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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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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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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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信息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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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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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信息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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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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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 总分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理科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
政治 | 地理 | 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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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 | □一本 | 班主任 |
| 班主任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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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 | |||||||||||||||||
初检情况 | 眼科 | 视力 | 左 : | 右 : | 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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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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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 |
| 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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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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