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我区具有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
( 补充 2 人)
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如对以下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 2014 年 6 月 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 530021 )。
举报电话: 0771-5337500,5337503。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资格院校名称 |
1 | 14451424110002 | 许丽媛 | 女 | 广西大新县大新中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2 | 14451424110279 | 农慧桃 | 女 | 广西大新县大新中学 | 西南财经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