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我区具有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 补充 1 人)
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如对以下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 2014 年 7 月 4 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 530021 )。
举报电话: 0771-5337500,5337503。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资格院校名称 |
1 | 14450126152872 | 陆红萍 | 女 | 宾阳中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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