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浙江省高招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2020年学校将在浙江省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基本资格要求
(1)已经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类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
(2)高中学业水平
2.高中学业水平
我校将高中学业水平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可以选择以下两类方式的其中一类方式申请报考。
(1)自我推荐报名方式:报考师范类专业,高中学业水平
(2)专项报考报名方式:高中学业水平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c语言
d艺术特长类:参加
e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
四、招生计划
2020年
五、报名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须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中选择一类报考,不得兼报。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
3.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以扫描件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扫描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学校盖章(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的申请表;
(2)材料2:考生身份证原件(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不能用户口本代替);
(3)材料3:申请表中陈述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参与各类活动证明等支撑材料原件;
(4)材料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
(5)材料5:按专项条件申报的考生对应佐证材料原件。
将上述材料扫描,按系统提示上传,扫描件必须清晰,缺损、模糊等无法辨认真伪的扫描件不予认可。
六、选拔程序
1.资格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则确定各类参加综合素质
(1)自我推荐报名方式:学校成立专家组,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计划数不多于1:5比例确定师范类、非师范类参加综合素质
a.学业水平
b.学业水平
c.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d.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
e.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一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
(2)专项报考报名方式:按专项条件报考的考生,经专家组认定,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
2.综合
3.入围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将在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0年高考普通类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超过二段分数线40分(含)才有资格填报志愿。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填报“三位一体”招生志愿,第一志愿须填报
2.考生排序: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5%+综合素质
3.专业投档:按照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如仍有计划空额,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从该
4.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中,若某个类别志愿填报人数未达计划数的110%,则该类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6.我校公共外语语种为
7.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八、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0 年5月20日上午9:00至6月3日下午16:00;
2.资格评审:6月4日至6月23日;
3.资格评审结果查询、缴费:6月29日至7月5日;
4.综合
5.综合素质
6.入围名单公示及综合
九、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资格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十、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其他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5.我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进行调整的权利。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茶山高教园区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0577-86680800
传真:0577-86680800
电子邮箱:zs@wzu.edu.cn
学校网址: http://www.wz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 http://zs.wzu.edu.cn
公众微信号:
招生咨询 QQ群:48804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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