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详细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59号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最终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六、测试实施安排
(一)实施办法:
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在安徽省教育厅指导与监督下,由我院组织进行。
1、校考测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测试形式:线上面试。
3、校考是否收费:不收费。
(二)成绩计算规则:
安徽省统考成绩占40%,校考成绩占60%(满分100分)。
(三)测试时间:
七、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详细时间安排节点
1、2020年5月11日10:00—5月15日16:00,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2、2020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
3、2020年6月3日,我校招生网公布符合参加校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4、2020年6月6日—8日,6月13日- 14日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线上面试。
5、2020年6月16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6、2020年6月17日—19日,预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 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面向中职扩招报名考生仅能参加202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7、2020年6月28日,我校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考生信息,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学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奖助措施
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
1、学生按政策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3、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纪律督查
1、为顺利、安全的完成分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学院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4、凡在分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
5、本校承诺,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为:0551-63825399,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为: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59号
邮政编码:230601
学院网址: http://www.hfbhxy.com
联系电话:0551-63825319 0551-63825276
来源: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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