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厅《关于筹建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请示》(黔文旅呈〔2020〕2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筹建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筹建期为1—2年。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为以实施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规划办学规模6000人,规划用地面积307亩。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引入社会资金和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二、你厅要加强对学院筹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发展规划和目标定位,制定并落实支持学院建设发展的扶持政策,切实帮助解决在筹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
三、省教育厅要积极支持学院筹建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做好筹建、申报及评估工作,适时组织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现场考察评估。
四、筹建期内,办学条件达到标准,由省教育厅和你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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