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财经学院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建校历史可追溯至1988年由长春市文教锅炉厂创办“长春市能源职业学校”;1994年成立“长春市第五中等专业学校”;2000年与长春税务学院合作举办“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2004年1月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长春财经学院。学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兼顾法、文、工等学科协调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公益性办学原则,在“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保障、专家治学、民主管理”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下,秉承“一切为了学生发展服务,师生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遵循“博学厚德,自强不息”的校训,践行“一三五十百”发展战略,落实“改革、创新、整改、提高”八字方针,走内涵发展道路,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依托,以专业建设为重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育积淀办学特色,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突出财经类专业优势,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合作共建课程体系、实践育人体系,形成政、校、企合作办学新机制。学校与金恒集团、华为公司、新道公司、中国人寿、百世物流、吉林森工合作举办3个特色学院、6个订制班,学生毕业后相关企业安置就业。注重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结合,人格品德教育与个性才华培养并重,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相通。立德树人,因材施教,注重素质,全面发展。培养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创新意识突出、岗位适应能力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从2030-2040年,再用十年时间,追求卓越,在建校50周年的时候,把学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财经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民办大学”,并更名为长春财经大学;圆百年大学梦,积淀长财文化,彰显长财特色,打造长财品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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