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飞计划、培养方向及培养目标
(一)招飞计划
具体招飞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终面向社会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方向
1.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长龙航空有限公司两家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
2.我校飞行教师。
(三)培养目标
该专业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同时取得民航局颁发的多发商用驾驶员执照(附加仪表等级),满足进入运输航空公司飞行运行的资质要求。
二、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21年浙江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1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飞行技术专业有选课科目要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标准。
3.身体条件:身体通过我院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注意事项
1.自荐考生自行准备一个月以内的眼科视力电子验光单一份(眼镜店或医院测试均可)。
2.初检项目均在指定的高中学校进行,初检不收费,考生往返附近检测点的路费自理。
3.自荐考生参加中飞院初检,须带上初检表、身份证(或户口薄)、一寸免冠照片、眼科电子视力验光单、智能手机一部。初检表上无所在学校公章的不接受报名,初检表上有涂改痕迹的不接受报名,无眼科视力电子验光单的不接受报名,无智能手机无法进行英语测试的不接受报名。
如有任何关于中飞院招飞的咨询,均可联系中飞院招生负责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550631960;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74-27997522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邮政编码:618307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附件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附件3: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及东航浙江分公司招飞初检日程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1年浙江招飞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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