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我校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安排公布如下:
一、不组织校考的专业
设计学类专业(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音乐表演(美声、民族演唱)专业和舞蹈学专业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需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成绩达到相应要求。
二、组织校考的专业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专业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考生需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成绩达到相应要求。
1.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校考乐器范围如下:
(1)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2)管乐、竖琴、西洋打击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
(3)民族乐器:二胡、琵琶、中阮、扬琴、古筝。
(4)钢琴。
2. 校考专业招生地区:河北、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香港、澳门、台湾。
3. 校考时间为2—3月,采用一试、二试的形式:一试为线上考试;二试面向一试通过考生组织现场校考。
具体要求以我校后续通知为准。相关信息将发布于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及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请各位考生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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