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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一、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根据运动队建队实际需要和考生
二、招生项目
游泳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 高级中等
(2) 具有高级中等
注: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
3.限制报名资格
我校只招收业余注册运动员,以下两种情况均不能报考我校:
(1) 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中心注册过的专业运动员。
(2) 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学校参加过限制性比赛的运动员,限制性比赛包括: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16周岁以上国际性游泳比赛等赛事。
4.原则上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四、招生程序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
1.报名申请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
考生来我校现场报到时,需要提供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名次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学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9日—26日。
2.现场报到
报到时间:2021年1月2日8:30—11:45
报到地点:
考生专项能力考察时间: 2021年1月2日13:30—16:30
报到须知与程序见附件三。
3.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考生提供的材料与我校的报名条件及要求提供的材料不符,将无法获得考生资格合格认定,后果自负。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根据教育部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4.游泳专项
(1)
经我校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测,以考生参加全国游泳统测所取得的我校所设定游泳项目的成绩作为认定依据。
(2)
男子项目 | 预录取人数 | 女子项目 | 预录取人数 |
100米自由泳 | 0—1 | 100米自由泳 | 0—2 |
200米自由泳 | 0—1 | 200米自由泳 | 0—1 |
200米蛙泳 | 0—1 | 400米自由泳 | 0—1 |
200米仰泳 | 0—1 | 100米蛙泳 | 0—1 |
200米蝶泳 | 0—1 | 100米蝶泳 | 0—1 |
200米混合泳 | 0—1 | 200米仰泳 | 0—1 |
200米混合泳 | 0—1 |
(1)每名考生在以上项目中自选一项作为参加全国统测的
(2)考生参加全国统测,所
(3)严禁考生替、代考或服用违禁药品,违规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5.签约认定
(1)成绩排名: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全国统测最终有效成绩所得分数和加分进行男女分开排名。依次排名如下:
①同一项目按成绩所得分数高低排序,分数相同将所测成绩秒数低者列前。如出现某一项目的第一名放弃签约,该项目的下一名递补为第一名,以此类推。
②各项目的第一名按照
③各项目非第一名(女子100米自游泳前2名)且成绩比较优秀的考生,将根据
A.某一项目出现报名空档或某一项目考生
B.为该项目第一名(女子100米自游泳前2名)替补。
(2)签约原则:按照各项目的第一名成绩(女子100米自游泳前2名)高低依次与考生签订本科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0—3名)、本科二批次控制线的65%(0—4名)、本科二批次控制线(0—2名)、本科一批次控制线(0—5名)。
(3)加分事项:现场
①超过2017年学生运动会大学甲组成绩第一名者,在总分上加1分;
②破全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甲组纪录者,在总分上加1分;
③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游泳运动员国家健将级标准者,在总分上加1分;
④
(4)注意事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加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5)签约公布:预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平台上予以公示。
6.文化课考试与录取
(1)与我校签订本科二批次控制线的65%、本科二批次控制线、本科一批次控制线预录取协议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于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实行平行投档的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如省级考试院对填报志愿有特殊规定的,按考试院规定填报。
(2)与我校签订单独招生考试资格拟录取协议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
(3)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将安排在
(4)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游泳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运动员转会、到俱乐部试训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游泳队的正常训练及比赛,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 bwtyb@bfsu.edu.cn
2.咨询电话:010-88816997李老师 010-88818936刘老师
3.咨询时间:2020年12月20日—27日上午9:00--11:30
4.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
5.邮政编码:100089
六、监督机制
投诉电话:010—88816259
七、附则
本章程经
附件一:
附件二: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 点击查看
附件三:北京外国语大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报到须知与程序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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