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历史始于1905年成立的邯郸县初级师范学堂,学校现有20个二级学院(中心),本科专业61个,涉及9大学科门类,是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
现将我校2021年表演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邯郸学院表演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邯郸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邯郸学院影视学院表演专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艺术创作导向,坚持把立德树人,以戏剧影视艺术表演理论为基础,以应用型技能培训为重心,因材施教,为社会培养具有一定戏剧影视表演理论素养,掌握表演艺术技巧,能够适应艺术教育、电影、电视剧、戏剧和舞台剧等制作市场需求、掌握影视常规拍摄、舞台剧创作排演流程以及熟悉各种人物形象表演创作的艺术手段、表演技能。毕业后面向影视教育,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综艺栏目、舞台剧、文艺演出等行业从事表演、配音、编导、管理等工作;能在各级文艺团体、广播影视部门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影视与舞台工作相关的表演、策划、管理方面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要课程
声乐、语言台词、形体舞蹈、表演基础、角色创作、戏剧表演创作、电影表演技巧、视听语言、导演创作、化妆技巧与形象塑造等。
(三)学年学制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完成学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2021年校考面向河北省招生4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河北省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四、收费标准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五、招生类别
符合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考生,不需要参加河北省艺术类统考。
六、表演专业报考条件:
1.男生身高4250px以上,女生身高4000px以上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听力正常。
3.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
七、文化考试、专业测试
1.文化考试
考生须参加河北省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测试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表演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1)报名、交费:考生于2021年2月1日--8日,在阳光高考网站---“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报名,报名费220元。
(2)初试:采取线上形式,考生报名时按要求上传视频(要求见附件:表演专业初选测试内容),由我校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初试合格考生名单于3月初在邯郸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dc.edu.cn/)公布,同时公布复试安排。
(3)复试:计划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初试合格考生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规定时间到邯郸学院指定地点参加专业复试。如因疫情原因不适宜组织线下专业测试时,复试改为线上形式进行测试。
(4)专业考试成绩查询:考生成绩在邯郸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届时,考生凭高考报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及姓名查询。
(5)考生如对考试环节、公示信息提出质疑,或举报涉嫌违规违纪现象,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纪检委举报。举报电话:0310-6260023。
(6)以上测试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等要求如需调整,适时在邯郸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八、招生办法与录取规则
(一)招生办法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2021年河北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参加我校表演专业测试,测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
3.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二)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表演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我校认可河北省该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九、其他说明
2021年报考条件、招生办法与录取规则最终以河北省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我校公布的“2021年邯郸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十、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邯郸学院
学校代码:10103
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
邮政编码:056005
学校网址:http://www.hdc.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hdc.edu.cn/
报名交费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
咨询电话:0310-6260228
附件:
表演专业初选测试内容
一、测试内容
1.朗诵(35分)
影视或舞台剧台词片段、散文、诗歌、寓言故事、广播稿件等(限时2分钟之内,不能使用伴奏音乐)。
2.形体展示(35分)
舞蹈、体操、武术等形体展示科目(限时2分钟之内,可以有伴奏音乐)。
3.才艺展示(30分)
小品、舞蹈、歌曲、戏曲、器乐、武术、曲艺、航空礼仪等才艺展示(限时2分钟之内,可以有伴奏音乐,本项所展示内容不要与前两项重复)。
二、录制流程
1.视频数量:3个,分别为(1)朗诵、(2)形体展示、(3)才艺展示;
2.格式:mp4格式;每个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两分钟
3.视频录制过程须在室内完成,有较充足的光线和清晰的背景音乐。选取与考生服装有较大反差的白色或浅蓝色等浅色背景。视频需连续录制,中间不能停顿,不得剪辑和后期制作。
4.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化妆,录制过程中考生不能离开画面,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姓名、学校、培训机构的文字、图案、标识、声音等信息。
5.朗诵的视频录制不得配乐,按横屏构图,录制半身,录制视频时考生从作品介绍开始,内容如下:“我朗诵的题目是《xxx》”,然后开始表演;形体展示和才艺展示按横屏构图,录制全身,考生从作品介绍开始,内容如下:“我的形体展示(才艺展示)为“舞蹈或者xxx”,题目是《xxx》”。然后开始表演。
6.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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