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正式设立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请示》(黔教呈〔2021〕1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正式设立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主管部门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办学经费由省级财政按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予以保障。
二、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以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学科门类以文化艺术、旅游等为主,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学校发展规划和目标定位,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突出办学特色,持续提升办学水平。省教育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的业务指导,帮助学校做好师资队伍、学科专业、教学管理等方面规划建设。
四、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正式设立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批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