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建立全区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推进我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提高高中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学校教育质量监测,主要包括对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即学业水平)、综合素质的监测,其结果是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和高校选拔学生的参考依据之一。
通过对全区普通高中学校教育质量进行监测,促进学校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质量观,走内涵式发展路子;推进学校加强管理,改进教学,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效益,减轻学生过重的考试负担,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调动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有利于学校公平竞争,全面提高我区高中教育质量。
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形成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机制,促进信息交流,为学校发展和教育行政决策提供服务。
一、学生学业水平
(一)
1、科目
“人文与社会”领域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科学”领域的物理、
自治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它科目进行随机抽测。
2、内容
在实验阶段,学生学业水平
3、要求
命题以各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着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与基本方法的理解、掌握与运用程度。
(二)
1、书面
可采用闭卷、开卷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等形式,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施测、统一评定成绩。
每年开考两次,每次
2、实验操作
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参加物理、
实验操作
3、
学生学业水平的书面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评价内容
根据我区实际,确定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身体心理素质、个性特长等四个方面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二)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描述为主,结合评定等级、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l、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的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只要符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基本要求的学生均为合格。
对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的评定由学校组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各班成立由班主任、任课
2、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的评价包括知识结构、探究与实践能力、信息技术等几个方面。
(1)知识结构
建立学生学分管理档案,每年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所得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状况。
(2)探究与实践能力
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由学生提供研究性学习成果、参加社区服务及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
(3)信息技术
根据学生参加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3、身体心理素质
学校建立学生身体、心理健康监控和疏导系统,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以及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评价。
4、个性特长
由学生本人提供最能体现自己个性特长或发展潜能的三项成果(如获奖证书、作品等)进行评价。
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除“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和“信息技术”评定等级外,其他各项只做描述或提供实证材料。
三、学校教学质量监测
(一)监测内容
1、学校学生学业水平相对进步率
学校学生学业水平相对进步率,是指一个学校的学生总体学业水平,由学生高中入学成绩(中考成绩)、高中阶段学习过程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考成绩所反映出的一个学校学生总体学业水平在全区或本
2、学校课程质量
(1)课程结构的合理性,包括能合理安排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落实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及选修Ⅱ课程开设等。
(2)课程开设的质量和效益,即相同时间内,学生获取学分的多少以及学习效果。
(3)学分认定质量,包括真实、可靠及“含金量”等方面。
(二)监测方式
1、建立全区高中学校学生成绩
2、建立全区高中学校学分管理监测制度,学校每年定期上报学生学分统计表。通过对各学校学生所得学分总量、所得学分的分布情况等的统计分析;对学校课程结构的合理性进行监测;通过对各学校学生学业水平
3、建立全区统一抽样
四、监测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教学质量监测
1、充分开发和利用监测信息,发挥质量监测对高中学校的指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学校改进工作,提高质量。
2、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是评定示范性高中、重点高中的重要标准之一。
3、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是各级教育行政、
(二)学生学业水平
学生学业水平
学生学业水平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是准予学生毕业的标准之一。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重在展示学生个人的素质与特长,可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之一。
五、组织管理
建立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是推动高中学校发展,全面提高我区高中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要逐步形成由自治区、市县(区)和学校共同构成的全区高中教育质量三级监测网络,有效开展全区高中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一)学校是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主体,是建立全区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要以学校自我监测为主,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目的。学校要做好学生学业水平
(二)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当地高中学校课程质量的评估监测,尤其要注意对技术、艺术等课程开设情况和开设质量、效果的监控,建立高中学校教育质量监测系统信息库,及时对学校的有关信息资料做出分析和研究,积极配合全区的整体工作;统筹协调,为学校提供有针对性的和旨在解决问题的指导和服务。
(三)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全区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组织相应机构,建立全区高中学校教育质量监测
(四)各地教育行政、督导、
来源:宁夏省教育考试院 宁夏普通高中新课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
推荐阅读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