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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发布

|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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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的重要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落深落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三四八”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管理台账,确保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2.深入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组织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全省教育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重要内容,推动高校落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员轮训。围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党100周年等主题遴选支持一批重点课题,深化原创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述。组织编写《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辅导读本。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上讲台讲思政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机制常态化。

  3.系统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党建。深入实施迎接建党100周年“百年行动”,开展高校基层党建“学习·诊断·建设”行动,持续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党建工作“强基”计划。落实中小学校党建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深化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压实压紧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4.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深入实施学校思政课“一攻坚四创优”行动,遴选建设一批学校思政课教学名师工作室。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持续开展“讲好中国故事?上好思政课程”集体行动和“一校一策思政课”行动。研究制定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筹划组织学习“四史”、“网上重走长征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第六季全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创新高校“青马工程”实施机制。加快补齐思政课专职教师、辅导员队伍建设短板。推动高校持续加强易班校本化建设,培育一批网络育人品牌。

  5.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巩固拓展校地联网、部门联防、上下联动、家校联手、师生联合“五联”机制,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师生“四方”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学校健康管理,抓好学校其他传染病防控。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分学段对师生个人加强防护提出要求。推动应对“疫后综合征”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落地。

  二、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6.编制“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牵引性作用的重大政策、项目、工程、计划。做好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家教育“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衔接。制定“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分工方案。研究制定“十四五”院校设置方案。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持续推进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高质量发展。完善省、市、县三级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

  7.稳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制定省级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清单,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育人体系。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正确认识高层次人才称号、规范SCI论文指标使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破除“唯论文”等配套文件。引导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健全质量保障制度和自我评估机制。督促指导高校改进教师科研评价。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纳入经费监管、改革督察、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8.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细化高考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新高考全流程适应性考试,加强新高考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管理,确保新高考改革平稳落地。稳步推进中考中招改革,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制度。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完善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规范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等各类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管理。

  9.系统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做好国务院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接工作。开展对市、县两级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实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推进职业院校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等评估工作。

  10.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研制民办高校分类登记实操办法、退出补偿或奖励计算办法。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制度,修订民办高校年检指标,规范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推动民办义务教育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进一步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三、提升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能力

  11.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教育部等九部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落实落地。推动部省共同支持厦门市建设以闽台深度合作为特色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加快推动福州新区职教城建设。实施省级“双高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总结推广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指导推动职业院校科学设置专业,实现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5个。做好高职扩招工作。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业培训。推进中国职教学会职业教育知识技术技能建设研究院(福建)建设,加强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

  12.推进高等教育提质创新发展。启动编制《福建省高等教育“两区两带”建设方案》。分类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遴选确定新一轮省级“双一流”建设范围,实施一流学科培优工程。研究制定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开展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系列项目验收,启动新一轮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遴选一批“四新”项目,组织召开全省“四新”建设推进会,开展本科专业二级认证试点。落实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新增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遴选建设一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博士硕士授予单位培育工程,推进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优秀教材。加快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举办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办好第七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13.构建高质量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实施高校基础研究厚积薄发计划,持续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在新型交叉学科、薄弱学科和关键急需领域新增布局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平台质量跃升工程,加强高校科研平台实体化建设,启动新一轮高校科技创新平台评估工作,遴选支持若干具备冲击“国字号”的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科技联合攻关,深入实施福建省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探索攻关任务“军令状”制度和“揭榜挂帅”等机制。制定实施《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若干措施》,深入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

  14.深化教育交流合作。发挥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职教联盟平台作用,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面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推动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提质增量。建设“留学福建”网站,搭建国际学生招生宣传平台,稳步扩大来闽留学规模。深化闽台教育融合发展,落细落实各项教育惠台政策举措。加大闽港澳台教育合作交流,实施闽港澳台姊妹校交流项目。做好港澳台学生招录管理工作,加强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吸引更多港澳台优秀青年学生来闽就学。

  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5.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组建全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进大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化建设,发挥德育学科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优势,增强德育课程的吸引力、感染力。遴选建设100堂中小学思政课示范课。遴选100个“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遴选建设第四批20个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组织开展“圆梦蒲公英”、科普教育、普法教育、心理辅导、艺术展演等大型公益活动。

  16.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研制我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我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推进“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特色模式。组织编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手册》(高中、初中和小学版)。做好第14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相关工作。组织全省中学生九大联赛、大学生系列联赛活动,继续举办青少年足球学生夏令营。研制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推进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和高校美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持续组织高雅艺术、优秀传统艺术进校园活动。举办福建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2022年新年音乐会暨中小学学生乐团汇报演出等艺术展示活动。

  17.加强劳动教育和家庭教育。推动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意见》。探索成立福建省学校劳动教育发展中心和学校劳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手册。遴选建设第二批20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第三批100个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作用,密切家校合作。贯彻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举办50期《家长课堂》,开展“家庭教育”巡讲,建立一批家庭教育基地,遴选一套家庭教育典型案例。

  18.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做好我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申报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组织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强语言文字科研工作。

  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19.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福建省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继续推动公办园项目建设,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4万个,加大普惠性民办园管理扶持力度,巩固无证园治理成效。研制乡村中小学附设学前班基本办班标准,持续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工作。推动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加强幼儿园地方本土资源的开发和科学利用,推进幼儿园教学开放活动。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切实纠正“小学化”倾向。修订出台《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和标准》。

  20.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均衡发展。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指导各地完善优化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逐步推进标准班额建设。修订完善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对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标准,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和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推进校际和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推动各地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政策,扩大课后服务覆盖面。完善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制度。修订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指导意见》,制订《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工作方案》。

  21.加快构建高中育人新模式。继续实施高中质量提升计划,加大对“县中”办学支持帮扶力度。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进实施新课程新教材,修订印发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推动落实新修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抓好首届新高考高三毕业班复习备考指导工作。修订完善《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继续组织做好达标晋级与达标复评工作。持续推进示范高中建设,适时启动第二批示范建设高中遴选工作。

  22.提升继续教育水平。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统筹管理,开展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做好高校继续教育教学站点备案和检查工作。推进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扩大试点规模。推进福建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推动设区市、县级广播电视大学更名转型。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开发建设一批远程学习资源,建设一批老年教育机构、打造一批社区(老年)教育品牌。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暨“9·28终身教育活动日”。

  23.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建立健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两为主”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制定《福建省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支持和推进特殊教育实验区工作,培育建设一批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基地校和融合教育试点校。制定《福建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资助对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持续实施民族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开展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交流活动。

  24.强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实施“2021届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开展就业创业精准指导服务,加强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援助,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参军入伍。加强高校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和就业创业基础课程建设,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和“互联网+就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六、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5.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第六届“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评选表彰,宣传高尚师德典型。推动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推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师德承诺制度,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26.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探索构建高校、地方政府和中小学校“三位一体”协同参与的师范生培养机制,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开展中小学名师名校和学科带头人认定、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教师、校长培训方式,加强培训过程质量监控。做好高校“教育科研类”引进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27.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启动修订《中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推动高校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到位。

  七、夯实教育事业发展基础

  28.健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经费保障体制。推动出台我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加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监测,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设立省属学校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专项资金。完善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推进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高等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调整优化教育经费结构,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设立思想政治和德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专项资金。统筹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稳妥推进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

  29.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落实《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推动加快《福建省学前教育条例》、《福建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研究制定福建省高校章程修改规则。完善福建省教育审批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实现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30.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动构建福建省教育专网。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行动,进一步优化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上线运营,推进省高等教育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深化省属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启动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和“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健全完善网络安全预警监测平台功能,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评估。

  31.努力锻造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完善干部识别评价机制。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推进厅属事业单位改革。组织开展厅直属单位(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提高公文质量,提升机关运转效率和服务水平。拓展群团活动平台,活跃机关文体活动,推动机关文明建设上新水平。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32.全力维护系统安定稳定。修订完善《福建省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和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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