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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5010

443105_副本.jpg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新教函〔2021〕125号),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通知要求,学院拟在机电类、能源类、建筑类、经济管理类、旅游餐饮类专业实行单独招生考试。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高职单招工作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职单招工作,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疫情防控到位”。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今年各院校不单独组织“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录取。录取工作由各招生院校具体负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

  三、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招生对象: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21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2021年4月8日10时至4月10日12时,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招生计划1100人;收费标准为:学费2900-33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8人间)、800元/年(6人间);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021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
(选考外语)

单列类
(选考民族语文)

单列类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

备注

4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43010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430108

供用电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430201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3年

32

16

12

4

0


440503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3年

32

16

12

4

0


440504

建设工程监理

3年

32

16

12

4

0


4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32

16

12

4

0


460202

机电设备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460307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50060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510106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年

32

16

12

4

0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3年

32

16

12

4

0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年

32

16

12

4

0


530603

商务管理

3年

32

16

12

4

0


530605

市场营销

3年

32

16

12

4

0


530701

电子商务

3年

32

16

12

4

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年

32

16

12

4

0


540101

旅游管理

3年

32

16

12

4

0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年

32

16

12

4

0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3年

32

16

12

4

0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年

32

16

12

4

0


4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年

3

3

0

0

0

南疆单列计划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3年

3

3

0

0

0

南疆单列计划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9

3

0

6

0

南疆单列计划

460307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3年

11

3

2

6

0

南疆单列计划

50060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年

11

3

2

6

0

南疆单列计划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3年

2

2

0

0

0

南疆单列计划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年

3

3

0

0

0

南疆单列计划

530603

商务管理

3年

2

2

0

0

0

南疆单列计划

合计

1100

550

400

150

0


  注:以上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调整。

  四、资格审查与录取名单公布

  4月11日12时至4月12日18时,各招生院校可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考本校考生志愿数据信息,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单独招生考试

  招生院校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上面试为主,线上面试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15日。考生请登录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cjpt.edu.cn,左边有一个准考证打印,输入身份证号就可以自己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三)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四)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五)考试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合分标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要统一培训,在考前熟悉和掌握评分标准,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相关要求,按照面试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所有工作人员在面试全程关闭手机,不擅离职守;每组面试专家不得少于3人,相互之间不得讨论打分情况,须独立给分;涉考人员不得对工作场所、考生、考务材料、工作证件、考试用具等拍照或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发布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信息、图片或言论;考生所有考试成绩数据和记录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在保密室内,严防涂改或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须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理。

  六、录取时间

  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学院在网上拟录取,4月18日下午20点将拟录取名单上传到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4月19日—4月23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考生确认

  考生需于4月24—25日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确认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拟录取名单。

  八、录取办法

  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和往届民语言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九、录取原则

  各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院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并负责对报考本校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院校执行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2021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相关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院校要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确保考务及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招生院校须认真研究制定考试方案及录取规则,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分解到人,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在考务组织、疫情防控、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选派政治可靠、业务熟练、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职单招的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工作。

  (二)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各地、各院校要认真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联合当地卫生、公安等部门,切实做好人员排查,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招生院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检查防疫物资准备及防控方案具体落实情况,完善和演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涉考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快速稳妥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须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部门,不得谎报、延报和瞒报。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联系方式、成绩等)。各院校要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安全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设备运行的检测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畅通。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校园网的安全,要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漏洞,不断完善人防、技防相结合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招生网站、录取管理系统以及数据的绝对安全。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对在高职单招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

  十一、新生体检

  考生入学前学院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将按《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三、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监督电话:0994-2343950

  十四、相关政策

  1.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批次录取时执行。

  3.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同时经考试合格可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4.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十五、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张老师:18909946803  加老师:18009947824

  王老师:13309949650  张老师:15899097158

  办公室电话:0994-2344440   0994-2358007

  学院网址:http://www.cjpt.edu.cn

  2021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4月6日前

招生院校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4月8日前

公布招生章程

4月8日10时—4月10日12时

考生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4月11日12时—4月12日18时

院校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数据库

4月14日—4月15日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线上面试)

4月16日—4月18日

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4月19日—4月23日

招生院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4日—4月25日

考生在网上确认录取结果

4月27日前

招生院校报送工作总结并办理确认考生的相关录取手续,考试院打印各院校录取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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