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传统和社会担当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2021年我校继续面向广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选拔对象
本计划的选拔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2.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6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3.由于
二、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将继续在广东省投放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代码、招生专业及计划等最终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学院与招生专业描述如下:
经教育部批准,
1.经管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
其中,
2.理
其中,
3.人文社科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
其中,
4.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
5.
6.
7.经管学院、理
三、招生专业方案
1.
2.
3.
填报的大类/专业 | 包含学院/专业 | 选科要求 |
经管学院 | 历史+任2门 | |
人文社科学院 | 历史+任2门 | |
经管学院、理 | 物理+任2门 |
鉴于我校实行大类招生模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
四、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广东考生在5月10日前登录学校官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申请。
材料上传:网上申请时,申请人将所有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
(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网站截图或盖有教务处或中学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二)高一高二年级4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三年级两次以上校级或市级或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须加盖教务处或中学公章);
(三)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报名
(五)以下申请材料如果提交,我们会将其纳入评估范围作为参考(非必需):
1.综合素质证明材料
(1)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例如:五大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省级/市级学科竞赛等;
(2)文艺体育竞赛获奖证书,例如:国家级/省级/市级体育或文艺项目竞赛等;
(3)其他可反映个人优秀综合素质的证明。
2.
(1)托福(TOEFL)/雅思(IELTS)/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绩;
(2)
(3)其他表现
学校资料审核以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准,考生无须邮寄,必要时,学校有权向考生索取书面材料作为审核依据,请考生留好备份。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已经获得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对通过初审有资格参加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2021年5月下旬,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参加入学
2.入学
2021年我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入学
3.入围名单公示:入学
4.志愿填报:经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评价录取入围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本科提前批次中“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的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
注: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批次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办志愿填报文件为准。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
2.初审结果:5月下旬
3.评核缴费:初审结果公布后5天内
4.入学
5.入学
6.入围名单公示:入学
七、录取办法
1.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入学
2.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入学
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比60%)+入学
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高考成绩按考生高考分数的60%比例计算;入学
等级 | AAA | AAB | AAC | ABB | ABC | BBB |
计分 | 75 | 73.5 | 72.75 | 72 | 71.25 | 70.5 |
八、注意事项
1.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劳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策性加分:符合广东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加分,学校予以认可。
3.录取体检标准: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特别强调,根据指导意见,
4.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九、收费标准
学费:人民币九万五千元/生?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一千二百元/生?学年
十、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设置新生入学奖助学金,详见学校《2021年
十一、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监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办法公开透明、结果公示。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5)8427 3500
传真号码:(0755)8427 3690
电子邮箱:admissions-zp@cuhk.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uhk.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行政楼东翼三楼E310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72
十二、附则
本简章自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大学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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